在多元價值顛覆傳統的現代社會,我們都不再被迫必須對曖昧男女關系表態,但也因此而使著一對戀人從相愛到結婚,不像以前那麼乾脆明白,愛就結婚,不然就分手,從不轉彎抹角大兜圈子,而今在海誓山盟的路盡頭,竟然還有第三個選擇叫“同居”,時髦一點說法是“試婚”,有的人一試便成功,也有人屢試卻不中,在戀人通往紅地毯的路上從此埋下更多的變數。

心理學家表示,“還沒有準備好”是時下同居男女最常掛在嘴邊的一句話,可見同居和結婚之間,所差的並不只是薄薄的結婚證書,而是更多的承諾、責任和無止盡的期望及要求。在美好的同居關係裡面,它們不是不存在,就是常被人有意無意忽略掉。

好比結了婚,男的賺錢不養家或女的回家不做飯,一定會引起沒完沒了的爭執,傳統的角色期望和法律賦予的權利義務,成牢不可破的人性枷鎖,因此,嚴格說起來,沒有人能夠預期結婚以後,將面對的現實而提出萬全准備,“問題其實只有一個:你打不打算負責?”王子與公主帶“球”走進禮堂的情形固然愈來愈多,但背後看不見的墮胎數字,恐怕也是等量齊觀,吃虧的似乎還是標榜“兩性平等”的女人。

有人形容“同居”是一種“隨時準備撤退”的關係,在不確定的年代要談不確定的愛情,套一句股票族常用的術語:“不要把雞蛋全部放在同一個籃子中”,實在是顛撲不破的至理名言呀!

在傳統的貞操觀中,一個女人若“被一個男人睡過”就得跟他過一輩子,古老的畫面是:一對偷情的男女發生性關係之後,女人拉起衣角,酥胸半裸地對情人大發嬌慣說:“你可不能負我哦!”因為在保守的舊式社會,女人若失去了貞操,就可能一輩子都嫁不出去了。

可是現在是21世紀,每三點七對佳偶結婚就有一對怨偶離婚的大環境中,有些人認為婚姻失敗對女性猶如一道永遠的戮記,離婚後再婚之路往往遍布荊棘,不像同居關係中,女性可以一試再試,試到雙方滿意成功再攜手走進結婚禮堂,“依舊是白紙一張”,對照古代女性的“一試定終身”,幸與不幸,結果可說十分諷刺。

相信愛的人總會說:“兩個人既然相愛,何必在乎那紙結婚證書?。”可是“男未婚,女未嫁”,一有第三者介入,感情便容易起變化,這報复和被棄的心理,往往讓人無法瀟洒地說拜拜,所以因結束同居關系而引起的情殺、自戕事件,可說最令人膽顫心驚。

諮商人士指出,同居關係的破裂,對當事人最大的打擊,來自於無法忍受對方的“不忠”或“背叛”,其在一對一的男女關係中,所引起的緊張其實都是相同的,可是婚姻事件因為有法律當後盾,雙方可以進一步談判磋商,有一個緩衝的餘地,可是同居關係卻是直接進入攤牌階段,當對方堅持:“沒有什麼好談了!”他就是要分手,十輛大卡車也攔不住,什麼“一夜夫妻百日恩”頓眼化雲煙,自覺遭遺棄的一方怎能平撫心中的憤懣不平呢?

所以,在傳統“男強女弱”的不良互動中,我們常看到:當同居的男人決定分手時,他的女人可能會用極端的手段,如上吊、跳樓、割碗等方式傷害自己,企圖挽回表示強烈的抗議,可是當同居的女人收拾行李,準備離去前,她的男人卻可能把她殺了。可見“等愛的女人”在缺乏法律保障的同居關係中,需化被動為主動,給自己多留幾條退路,才不致一著棋錯全盤皆輸。

因此,差或不差那一紙結婚證書,對現代的男女關系影響重大,但沒有人喜歡跟一個“還沒有準備好”的另一半步上結婚殿堂,尤其是女性。可是,兩個人同居生活過久了,正式結婚的機率也會逐日降低,除非是有了孩子,雙方才會想到應去補辦一個手續,以便“給孩子的媽一個名份”。

屆時兩個人很可能都已是“老夫老妻”了,年少輕狂的激情早已冷卻,更或許是草草在家中附近的小館子隨便擺一桌,邀些親朋好友就算完成了結婚儀式,“這樣我豈不太虧了?”從小就嚮往一生一次“被白紗當新娘”的女性朋友可說不無遺憾。

換言之,在同居關係中,大多數女人還是渴望結婚,可是她們一直等男人開口講:“我們結婚吧!”有的人抱著“總有一天等到你的”心情;有的人則訂下等待的限期,給對方下達最後通牒,不成功便成仁,過了期限本姑娘就不等了,搞不好還能達到“逼婚”的效果。在不確定的同居關係中,我們唯一確定的是:幸福不能等,問題並不在於雙方准備好了沒有,而在於願不願意為對方負責?在多元價值紊亂了個人行為思考的年代,這仍是檢視真愛的不變標準!

所有的過來人對自己遭遇的感情,都有不同的譬喻,有人認為強烈的感情是黑洞、如瞬息毀滅正常生活秩序的龍捲風;有人認為剪不斷理還亂的情感,如一場持續不斷的高燒;有人則非常別致地認為柏拉圖式平穩的欣慕也是可貴的,因為它給生活送來了若隱若現的暗香。

說到底幾乎沒有人對自己的情感生活完全滿意,因為歸根結底所有的情感類型不外乎兩類,一類燦若煙火,可以照耀我們一個時期的生活,但過後我們不得不去打掃煙火碎屑,靠信念、責任或者別的什麼動力生活下去;另一類則是溫暖如炭火,不閃耀不跳躍,只夠近處的兩人烘暖他們的手指,但這樣的一盆炭,通過不斷地添加,可以紅熱到我們的垂暮之年。

在我們有體力也有心情去追逐屬於自己的情感生活時,你會選擇哪一樣?是煙火還是溫暖的炭盆?

其實任何一種選擇都會給我們稍許的遺憾:選擇感情如煙火的人,可能會計較自己少了旁人那種相濡以沫的情感,那種可以緩緩地滋潤人而不是讓你五臟六腑都燃燒起來的感覺,那种像兩匹馬將額角輕輕抵在一起的安詳。因為情感的表達不激烈、不任性,那種天長地久的親切,就濃縮在菜市、廚房、洗衣間這樣很家常的地方……但,就像在平穩的氣流中飛行太久的鳥兒,渴望遭遇氣旋,並在氣流的旋渦中一展英姿一樣,當初很滿足於炭盆在手的人,在他們30歲、35歲甚至40多歲的某個時刻,會強烈地不滿於這種感情。

老是小雨小雨慢慢地下,老是送你護手霜、絲巾和過於肥大的外套,從來想不起送你鮮花、海濱的度假機票和一個撩人心魄的約會計劃,人的心就會像成熟的石榴一樣裂開一個小口子,渴望天上的雲再濃些,風再腥烈一點,可以讓驟來的暴風雨沖刷破裂的盼望。

人就總是這麼矛盾,無數情感遭遇的片段燒結成各種形式的磚和瓦,咨詢者和寫作者可以從中獲取無數靈感,但,誰也沒有這個能力斷言:我,已經洞曉情感領域裡的所有奧妙;我,可以領著所有的人穿越重重迷宮。當然我也不能。

要確定到手的那一份感情是否是自己真想要的,並不容易。很容易在這個時候瞻前顧後,懷疑自己的眼力,懷疑世上有無更好的麥穗在等待自己
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shu0715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